浦江县工商局吊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公告 | ||
来源:浦江工商行政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1 10:05:40 【字号:大 中 小】 【关闭】 | ||
部分个体工商户(名单见附件,下称当事人)未在2011年5月31日验照截止日前参加2010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经本局发布催验公告,仍未参加验照,属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验照手续的行为,违反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浦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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