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收入清理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
为加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管,决定开展全县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收入清理,请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对本年度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缴纳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并如实填报《2012年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自查报表》,在12月14日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附件:2012年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自查报表
浦江县地方税务局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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