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公交IC卡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6-10
为加快城市化发展,提升城市品位,满足广大乘客乘车需要,保障乘客安全、有序、文明乘车,根据《浙江省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使用公交IC卡乘车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IC卡的种类
第一条 在县内公交车上可刷卡乘车的IC卡分公交IC卡和金融IC卡两种,其中公交IC卡有普通卡、优惠卡、爱心卡三种,金融IC卡为县农信联社发放的丰收IC卡。
1.普通卡:发行对象为普通市民,乘车刷卡时享受9.5折优惠。
2.优惠卡:发行对象限浦江籍60周岁(含)至70周岁以下老年人,乘车时享受5折优惠。
3.爱心卡:发行对象限浦江籍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一、二级)、伤残军警、离休干部,免费刷卡乘车。
4.金融卡(丰收IC卡):发行对象为普通市民,乘车刷卡时享受9.5折优惠。
如遇政府政策调整,则公交IC卡刷卡乘车优惠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IC卡办卡、充值、查询
第二条 IC卡办卡
公交IC卡可办理记名卡,记名卡可挂失。
1.办理普通卡:收取卡片押金12元/张,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IC卡管理中心开卡、预充值后,即可刷卡乘车。
2.办理优惠卡:首次办理免费,需携本人身份证、1张一寸免冠近照,到公交IC卡管理中心开卡、预充值后,即可刷卡乘车。
3.办理爱心卡:首次办理免费,需携本人身份证、优待证、残疾证、伤残军警证等相关证件和1张一寸免冠近照到公交IC卡管理中心开卡,即可免费刷卡乘车。
4.办理丰收IC卡:免工本费,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农信联社各网点办理并预充值,在网点柜面或自助终端开通电子现金圈钱功能后,即可刷卡乘车。
第三条 IC卡充值
1.充值地点:
公交IC卡管理中心 县汽运中心内 88189979
客运西站营业点 县客运西站内 84222998
县联社充值点 县内所有联社营业网点 84125712
2.充值方式:普通卡、优惠卡和丰收IC卡实行逢整充值,卡内金额最高不得超过999元。当卡内可用余额低于10元时,上车刷卡时会提示充值;当卡内可用余额不足以支付乘车款时,请按原票价投币或购票乘车并及时充值。
第四条 IC卡查询
市民可持IC卡到IC卡管理中心的查询机上查询卡内余额。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与公交IC卡管理中心联系。
IC卡挂失、补卡
第五条 IC卡的挂失、补卡
1.乘客遗失时,请及时持办卡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到公交IC卡管理中心挂失。
2.挂失2个工作日后,IC卡内余额即被停止使用,3个工作日后持办卡时的有效证件补办新卡,完成程序后卡内余额将被转入新卡中继续使用。
3.IC卡一经挂失,即成非法卡,任何人(包括乘客本人)都不能在车上使用。
4.补卡后,重新找回旧卡,可持办卡时使用的有关证件到IC卡管理中心办理退卡手续;挂失但未补卡的,须到IC卡管理中心办理解禁手续,待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切勿提早使用,以免被当作非法卡而收缴)。
5.补卡的,收取新卡押金12元。
IC卡换卡、退卡
第六条 IC卡换卡
IC卡因故不能正常使用时,持办卡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到公交IC卡管理中心办理登记验证手续,三天后换卡。属IC卡质量问题一年质保期内免费调换;属IC卡质量问题的,一年质保期内免费调换;属乘客人为损坏的或超过质保期的卡,收取卡片押金12元/张,并将原卡内的余额转入新卡。换卡时,坏卡交回换新卡。
下列情况均属人为损坏:
⑴ 卡面弯曲、断裂;
⑵ 卡面打洞,破坏芯片;
⑶ 卡浸水、高温烘烤;
⑷ 自行拆开卡片;
⑸ 其它人为损坏。
第七条 IC卡退卡
乘客可要求退卡,退卡时须携带办卡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委托办理退卡手续的,需携带持卡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持卡到公交IC卡管理中心办理,核实证件和卡号后,即可办理退卡(坏卡退卡需当天登记,三个工作日后退还卡内余额)。退卡时自领卡之月起按规定扣取折旧费,剩余押金按实退还。
注:丰收IC卡挂失、换卡等相关业务,按金融卡规定执行,详情请咨询县农信联社各网点。
乘坐规则
第八条 市民办理的IC卡只能在可以使用IC卡的线路上乘车使用,在未安装车载收费机的线路上乘车使用无效。当乘坐线路超出使用范围或卡内金额不足时,应主动按线路票价投币或购票乘车。
第九条 持卡乘车时应排队候车,依次从前门有序上车,并自觉出示IC卡刷卡。刷卡时,须将卡平面靠近车载收费机的刷卡区(7厘米以内,并停留0.3秒左右),不要太快,也不要连续左右晃动,以免未被确认或被多扣金额。刷卡后,应将IC卡与车载设备保持一定的距离(大于10厘米),以免发生误扣。
第十条 持卡乘客乘坐一票制公交车,上车时一次刷卡即可;乘坐多票制的公交车,需在上下车时分别刷卡,刷两次卡完成一次乘车刷卡过程,如果漏刷一次,系统将按当次班车的最高票价扣取,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乘客自负。
第十一条 IC卡可多次充值,长期使用。连续两年无消费记录的普通卡系统将自动做清卡处理。
第十二条 乘客对车载收费机扣款有疑问的,可记下所乘车辆的线路和车号,到公交IC卡管理中心查验、处理。
第十三条 持卡乘客如遇车载收费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持卡乘客应听从司乘人员的疏导,主动示卡,转乘下一班车或投币(购票)。
第十四条 优惠卡、爱心卡的持卡者只限本人使用,若带人的则按规定购票或投币;普通卡和丰收IC卡持卡者乘坐一票制公交车时可带人乘车,按随同人数刷卡,但在多票制公交车上,只限本人使用。
第十五条 优惠卡、爱心卡不得随意转借、冒用、换照,一经发现则予以收缴,并依据《浙江省城市公共交通车乘坐规则》和相关规定,由公交IC卡管理中心给予罚款和补票处理(优惠卡按当次班车最高票价的5倍补票、爱心卡按当次班车最高票价的10倍罚款);持卡乘客乘坐多票制公交车时,若下车提前刷卡的,一经发现,给予少扣票价的5倍补票处理。
第十六条 持卡者应妥善保管IC卡,确保有效使用,不得将IC卡放在有静电、强磁的地方,切勿将卡弯折、水浸、高温、火烤等,由此引起的IC卡失效,乘客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 司乘人员、稽查人员有权收缴“非法卡”,持卡人可到班线运营公司或IC卡管理中心开具《IC卡暂扣凭证》,三天内凭本人身份证和暂扣凭证到公交IC卡管理中心接受相应处理。
下列IC卡使用情况为“非法”使用,属公交司乘人员、稽查人员收缴范围:
⑴ 使用别人已挂失的IC卡,或挂失后找到未办理解禁手续再次使用的;
⑵ 转借或冒用他人的优惠卡和爱心卡;
⑶ 非本公司发行的IC卡。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浦江县公交IC卡管理中心所有。
各卡办卡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4-6-10
“五类人员”集中办理IC卡须知
发布时间:2014-6-10
一、“五类人员”是指户籍是浦江的,年满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一级、二级)、伤残军警、离休干部。
二、集中办理时间:2014年6月15日至2014年6月30日止。
三、IC卡卡种及适用对象:
“五类人员”公交IC 卡分爱心卡(免费)和优惠卡(半价)两种。
爱心卡对象: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一、二级)、伤残军警以及离休干部。
优惠卡对象:60周岁(含)至70周岁以下老年人。
四、办卡流程
㈠办理爱心卡
1.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即1944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一寸免冠近照,到所在行政村(社区),由行政村(社区)收集后,提交所在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再集中送达县公交IC卡中心制卡,制卡完成后交各乡镇(街道),分发至各行政村(社区),办卡人再到行政村(社区)申领本人爱心卡,即可从2014年10月1日起持卡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
2.残疾人(一级、二级)
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一寸免冠近照和残疾证,到县残联(浦阳街道中山北路39号),县残联审核后,集中提交县IC卡管理中心制卡,制卡完成后交由县残联,办卡人再到县残联申领本人爱心卡,即可从2014年10月1日起持卡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
3.伤残军警
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一寸免冠近照和伤残军警证,到县民政局(浦阳街道环城西路182号),县民政局审核后,集中提交县IC卡管理中心制卡,制卡完成后交由县民政局,办卡人再到县民政局申领本人爱心卡,即可从2014年10月1日起持卡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
4.离休干部
携带本人身份证、1张一寸免冠近照和离休证,到县老干局(县府内),县老干局审核后,集中提交县IC卡管理中心制卡,制卡完成后交由县老干局,办卡人再到县老干局申领本人爱心卡,即可从2014年10月1日起持卡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
㈡办理优惠卡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即1954年12月31日前出生)至70周岁以下老年人(即194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一寸免冠近照,到所在行政村(社区),由行政村(社区)收集后,提交所在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再集中送达县公交IC卡中心制卡,制卡完成后交各乡镇(街道),分发至各行政村(社区),办卡人再到行政村(社区)申领本人优惠卡,持卡至县公交IC卡管理中心或县农信联社营业网点预充值后,即可从2014年10月1日起持卡乘坐县内公交车,享受半价优惠。
五、注意事项
㈠因故错过本次集中办卡的“五类人员”,可持所需的资料、证明、照片,到县公交IC卡管理中心办卡申领手续。
㈡优惠卡实行半价优惠,涉及个人自理部分,故使用前须到县公交IC卡管理中心或县农信联社各营业网点预充值,方可使用;使用后余额不足10元时需到各营业网点及时充值,否则不享受半价优惠。
㈢爱心卡、优惠卡仅限本人使用,转借或冒充他人使用的,一经发现予以收缴,并按全额购票,接受相应处罚。
㈣今后办卡须携带规定资料到县公交IC卡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优惠卡和老年人爱心卡到龄后方可办理。
㈤2014年10月1日起,五类人员须凭优惠卡、爱心卡优免乘坐公交车,否则不享受相应优免政策,原老年优待证、残疾证等相关证件不再作为优免乘车凭证。
注:1.公交IC卡管理中心 中山南路42号(汽运中心内) 88189979
2.联系人:
县运管所 潘新标 13566959818(政府网659818)
县汽运总公司 周黎明 13506587578(政府网657578)
县运输公司 黄文伟 15088258168(政府网688168)
县域东片联系人 徐幸福 13905891719(政府网651719)
县域西片联系人 陈大庆 13606799800(政府网659800)
浦江县实施城乡公交五类人员票价优惠政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4-6-17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浦江县实施城乡公交五类人员票价优惠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实施城乡公交五类人员票价优惠政策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1日
浦江县实施城乡公交五类人员票价
优惠政策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政府提出的2014年十大实事之一─“实现城乡公交五类人员票价优惠全覆盖”目标任务,促进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财政支持”的基本思路,稳步推进以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的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将城市公交票价优惠政策推行到县内所有城乡公交(包括农村客运班车),实现城乡公交五类人员票价优惠全覆盖。
三、优惠政策
票价优惠对象:指户籍在浦江县域内的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60周岁(含)至70周岁以下老年人、残疾人(一级、二级)、伤残军人(人民警察)、离休干部等五类人员。
优惠乘车范围:浦江县域内城市、城乡公交车(包括农村客运班车),不包括跨县长途班车、景区班车、旅游包车等。
票价优惠政策: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一级、二级)、伤残军人(人民警察)、离休干部等享受免费乘车;60周岁(含)至70周岁以下老年人,乘车享受原票价的半价优惠。
四、实施方式
为方便五类人员乘坐公交车和票价优惠政策的实施,建立公交IC卡管理系统,五类人员凭公交IC卡刷卡乘坐县内公交车辆享受票价优惠待遇。五类人员公交IC 卡分爱心卡(免费)和优惠卡(半价)两种。爱心卡对象为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一级、二级)、伤残军人(人民警察)、以及离休干部;优惠卡对象为60周岁(含)至70周岁以下老年人(涉及个人自理部分,余额不足时需及时充值)。爱心卡、优惠卡附有照片,仅限本人使用。
浦江县汽车运输总公司成立公交IC卡管理中心,建立公交IC卡管理系统,系统平台按照“城市一卡通”和“互联互通”等建设要求,由公交运营企业与浦江县农村信用联社合作建设,系统建设等费用由浦江县农村信用联社出资,公交客运企业在县农村信用联社开设银行基本户,合作期五年。为鼓励市民乘坐公交出行,公交运营企业可面向社会推行普通公交IC卡。
五类人员首次办理爱心卡、优惠卡实行免费,后续换卡、补卡和公交运营企业向社会推行的其它公交IC卡,收取工本维护费。老年人首次集中办卡时年龄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
今后到龄可及时办理。
五、保障措施
(一)财政补助
1.五类人员乘车票价优惠费用。
2.五类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10元。
3.城乡公交运营车辆的新增或更新费用,按城市公交车技改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即车辆购置费用补助30%、车载智能设备投入补助80%。
以上费用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二)拨付方式
1.五类人员乘车票价优惠费用,由财政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按IC卡实际读卡数并结合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每半年拨付一次。
2.五类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年度结算拨付。
3.公交车辆的新增或更新等费用,按批次审核拨付。
六、工作职责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县委老干部局、县委宣传部、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信用联社以及乡镇(街道)等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城乡公交五类人员票价优惠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城乡公交
五类人员票价优惠全覆盖工作的组织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全覆盖工作顺利实施。
县交通局:负责公交IC卡管理系统平台建设的协调和公交IC卡管理使用的监督;加强对公交运营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对公交运营企业有关资金的补助工作。
县财政局: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公交运营企业补助资金进行审核,并及时拨付。
县公安局:配合做好五类人员定期审核工作,每半年提供一次户籍注销信息资料。
县民政局:负责伤残军人(人民警察)集中办理公交爱心卡所需资料的收集汇总、名册登记与发放工作;配合做好五类人员定期审核工作,及时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县委老干部局:负责离休干部集中办理公交爱心卡所需资料的收集汇总、名册登记与发放工作。
县残联:负责对残疾人(一级、二级)的认定和集中办理公交爱心卡所需资料的收集汇总、名册登记与发放工作。
乡镇(街道):负责60岁以上老年人集中办理公交IC 卡所需资料的收集汇总、名册登记和发放工作。
公交运营企业:认真执行城乡公交五类人员票价优惠政策,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负责公交IC卡系统平
台建设、运营维护以及IC卡的制发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和公交IC卡数据可靠;做好五类人员定期审核工作。
集中办理公交爱心卡、优惠卡所需资料:1寸近期白底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其中残疾人(一级、二级)还需县残联出具的残疾等级证明,伤残军人(人民警察)还需伤残军人(人民警察)证复印件。
七、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4年6月上旬,建立县城乡公交五类人员票价优惠全覆盖工作机构,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二)工作推进阶段
1.2014年7月底前,建立公交IC卡管理中心,完成IC卡系统平台建设、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工作。
2.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五类人员公交IC卡集中办理和发放工作。
(三)正式实施阶段
2014年10月1日起,五类人员凭公交爱心卡、优惠卡在县域内所有城市、城乡公交车(包括农村客运班车)可优惠乘车,原老年优待证、残疾证等相关证件不再作为优惠乘车凭证。
八、工作要求
一要严密组织。实施城乡公交五类人员票价优惠全覆盖是今年我县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量大,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其他部门和单位特别是乡镇(街道)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城乡公交五类人员票价优惠全覆盖工作顺利实施。
二要搞好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全县范围广泛宣传城乡公交五类人员乘车优惠政策,使城乡公交五类人员乘车优惠政策和公交IC卡使用规定做到家喻户晓。
三要提升服务。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公交运营企业的监管,并会同财政部门对其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公交运营企业要加强自身内部管理,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规范服务行为,增强安全意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做好城乡公交五类人员票价优惠全覆盖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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