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5年起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
为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失业保险制度,自今年1月1日起,我县按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要求将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这一举措出台,我县近4000家参保单位和2万余名参保职工均从中受益,预计全县参保单位和职工今年可减少缴纳失业保险费约800万元。 ( 于健隆 季建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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