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的须知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浙财法字【2008】22号文件要求,鼓励财会人员和社会人员积极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答题。竞赛须知如下: 一、 竞赛的形式和组织 本次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参赛人员在网上答题并提交答卷。竞赛答题时间为2008年10月6日至10月31日。 二、 答题具体要求 1、竞赛试题刊登在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上。(财政部网站右侧的热点专栏下的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栏目) 2、答题时间限时3小时。 3、网上答题流程:登陆考试网站→点击“立即申请”→阅读《参赛须知》→个人信息注册→网上答题→答题完毕点击“交卷”。 4、注册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正确、真实、有效。 5、工作单位所在地通过国家、省、地市、区县依次选择至金华市市本级。 三、竞赛的奖励 本次竞赛浙江赛区设组织奖和个人奖。个人奖采取网上公开抽奖的方式,在全省所有网上答题成绩优异者中评选确定。个人奖分一、二、三等奖,对获奖者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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