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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二手房应警惕中介陷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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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21:08:1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购二手房应警惕中介陷阱 今日浦江  发布:2009-7-31 9:22:40  来自:今日浦江  浏览: 26 次
  当前,随着国家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我县二手房交易又日趋活跃,但交易中出现的一些不和谐因素也值得购房者警惕。
  笔者从交易市场上了解到,二手房交易量猛增以后,个别不法分子想方设法钻空子。有的房介所为了拉生意,违规操作,隐瞒事实真象,将客户已抵押的房屋挂牌出售,欺骗购房者,使购房人承担了莫大风险。前不久,浦江县房管处在受理业务时,工作人员就发现了这么一则案例:购房人陈某拿着位于本县中山北路某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到县房管处办理过户手续,工作人员核对《房屋所有权证》时发现,此证已经在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因逾期没有归还,县人民法院已经封存,不能转让过户。这时购房者陈某大呼上当,因为已经交付了大部分购房款,为此造成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和财产损失。
  有的买方认为,只要自己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房子就一定是自己的。但按照法律规定,在房屋正式过户之前,产权仍然归属卖方,并且某些房屋存在无法过户的可能。一些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对能否顺利过户避而不谈,只是让买方在过户之前就付清房款。等买方付完房款,产权却无法过户时,中介事后又推卸责任,买方有可能陷入“钱房两空”的境地。
  为了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广大购房者要提高警惕,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要找信誉好的房屋中介所,签订合同前建议买方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处进行验证,事先核实卖方的产权,确认该房屋的合法性,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房屋过户的时间及明确的违约责任。必要时,可约定让中介承担连带责任。在确认后再签合同付订金,以防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陈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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