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企资发〔2010〕65号
各市、县(市、区)经(贸)委(局)、中小企业局: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推进我省成长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促进与风投、创投、基金、金融机构等的紧密合作,切实地为中小企业提供中长期转型升级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程序 浙江省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在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方法的基础上,结合风投、创投、基金、银行等的评价指标,对企业的投资价值作总体评价,最后认定“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评价认定采用企业自主申请,各市、县(市、区)中小企业工作部门推荐,严格数据测评的原则。首先由企业填写《2010年度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申请表》(详见附件),报各市中小企业工作部门,由各市中小企业工作部门汇总后报省局融资担保处。省局根据新修订的浙江省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方法择优选择1000家中小企业为浙江省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二、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推荐条件 推荐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规模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 2.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在30%以上; 3.企业近三年利税总额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4.企业有转型升级中长期资金需求; 5.企业经营者素质、企业管理、企业信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较好,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6.近三年来转型升级成效突出和列入全省“百千万”成长计划的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可优先推荐。 三、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推荐名额 各地推荐的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企业名额分配如下:杭州300家、宁波250家、温州200家、嘉兴180家、湖州170家、绍兴220家、金华280家、衢州60家、丽水60家、台州220家、舟山60家。有些地区企业资金需求量大的可突破上述分配名额。 四、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推荐上报的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组织当地中小企业认真填报《2010年度浙江省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将数据审核后整理成《2010年度浙江省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汇总表》于8月15日前上报市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各市审核汇总后于8月20日前行文上报省局。(《2010年度浙江省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汇总表》表式详见www.zjsme.gov.cn;上报时请将此表中的“所属县(市、区)名”和“企业名称”一览表作为文件附件1,各企业上报的《2010年度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申请表》装订成册作为文件附件2,同时将《2010年度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汇总表》填写完整上报电子版,邮箱ctczjsme@126.com) 联系人:易小翔 李巧丽 联系电话:0571-85151953,88211035
附件:1、2010成长型申请表.xls 2、定性评价指标(表3表4).doc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 二○一○年八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