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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 关于外汇核销改革系统调整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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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5 10:22: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外汇核销改革系统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31  文章来源: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的要求(详细见http://www.safe.gov.cn/model_saf ... D=80302000000000000,42&id=4),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将于2012年8月1日对电子口岸系统进行调整,此次调整主要涉及出口收汇联网核查和进口付汇联网核查两个系统。

  一、 出口收汇联网核查系统
  1、取消核销单申请、备案、交单、挂失等功能。
  2、保留系统原有数据查询功能,出口企业可继续查询核销单有关历史数据。
  3、新增出口结关报关单查询功能,以便出口企业查询参加外汇局总量核查的出口报关单数据。
  4、出口企业在录入出口报关单时,不需要再录入核销单号。

  二、进口付汇联网核查系统
  1、取消企业交单功能。
  2、保留系统原有数据查询功能,进口企业可继续查询企业交单有关历史数据。
  3、新增进口结关报关单查询功能,以便进口企业查询参加外汇局总量核查的进口报关单数据。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联系。
  客户服务热线电话:010-95198;
  海关专线:8-0001-5666。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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