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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海关总署>>业务咨询
问题编号:[207592]
问题标题: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三证合一(五证合一)
问题内容:我们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现在三证合一了,是否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应该如何办理?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提 问 人:qmcpqmcp 发布时间:2016-4-21 15:47:14
答:三证合一后,企业根据自己经营状况选择本企业的海关信息是否需要办理变更,海关不强制。如果有进口业务的,建议办理变更,否则会影响进口增值税抵扣。变更时,需要在中国电子口岸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的海关企业注册信息变更中提交变更申请后,持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海关注册登记证书等前往主管海关企业管理科办理。
答复时间:2016-4-22 10:37:52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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