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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 2017年度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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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3 08:54: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公告


根据《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度年报开始,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海关管理企业”)不再通过海关相关业务平台报送海关年报,相关个体工商户也不适用纸质年报,改为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2017年度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非海关管理的企业年报内容、报送时间不变。从2018年度开始,年报时间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为做好本系统调整工作, 2018年4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本系统暂停接受海关管理企业报送年报,5月1日起本系统重新开放。

已经通过本系统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17年度年报的海关管理企业,请在5月1日后登录本系统补报海关年报事项。

工商年报事项和公示系统年报技术问题请向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咨询;海关年报事项和海关管理企业无法报送“多报合一”年报等请向海关部门咨询(咨询电话:海关热线12360;中国电子口岸热线95198)。

特此公告!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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