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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提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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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23:55: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浦江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手续

参保 ­

个人参保手续: ­

     参保要求:户口非农,在浦江缴纳养老金。带养老金手册及当年度养老金缴费税票、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户口簿(下岗人员带自谋职业证)。办理后到建行缴费,上半年3月份开始缴费,下半年8月份开始缴费 ­

参保人员可选择是否补交,允许与养老金起始时间同步,补交上限为2001年1月起; ­

单位参保手续: ­

     参保要求:在浦江申请参加医保的单位内缴纳养老金。 到医保处领取人员信息表,人员增减表,医保单位信息登记表(建账确认书),填好盖单位公章,附每人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成立批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每月20号前到医保处办理。 (医保参保人员必须在该企业内参加养老保险)   ­

200807-200906每月缴费最低部分:单位153.77,个人41.01,合计194.78(单位不建账:单位73.81  个人不缴纳)。­

200907-201006每月缴费最低部分:单位161.99,个人43.20,合计205.19(单位不建账:单位77.76  个人不缴纳)。 ­

单位缴费以月为单位,一个月内的人员调整(增加,减退,退休等)的人员增减表必须在本月20号前递交医保处. ­

基本医疗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

1.国有企业、县属集体企业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申报缴纳。其它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不低于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0%申报缴纳(2009年按不低于30%,2010年按不低于40%,逐步过渡到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是否建立个人账户: ­

1)选择建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按7.5%缴纳,个人按2%缴纳。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参保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上一年度省平均工资的100%,按10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省平均工资的300%的,按300%确定。 ­

2)选择不建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按6%缴纳,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参保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上一年度省平均工资的60%,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确定。不建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可以在退休时选择建立个人账户,但需在退休前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补缴差额。 ­

3)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大于单位按比例申报的工资总额时,按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申报单位缴费基数。 ­

2.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是否建立个人账户分别缴纳。选择建个人账户的按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5%缴纳,选择不建个人账户的(按原规定退休后建个人账户)的按原规定标准提高0.5%缴纳。 ­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单位缴费基数,按7.5%缴纳,个人按2%缴纳。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参保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上一年度省平均工资的100%,按10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省平均工资的300%的,按300%确定。 ­

4.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男满30周年女满25周年,个人不缴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继续为其退休人员缴纳单位缴费,其它单位不再为其退休人员缴纳单位缴费,继续享受原先参保时的同等待遇。 ­

06年省平均工资 22070     07年省平均工资 24603   08年省平均工资 25918 ­

­

医保卡挂失补卡: ­

挂失补卡须本人带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一寸彩照一张到医保处办理,凭身份证原件领新卡 (代领还需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

圈存 ­

建个人账户的医保卡每个季度可在医保处、定点医院、药店圈存返还金额,也可几个季度一起圈存,金额是累计的;不建个人账户的医保卡无返还.。 ­

200707-200806返还标准:每月 36周岁以下 55.17;36-44周岁64.37;44周岁以上73.57; ­

200807-200906返还标准:每月 36周岁以下 61.51;36-44周岁71.76;44周岁以上82.02; ­

200907-201006返还标准:每月 36周岁以下 64.80;36-44周岁75.60;44周岁以上86.40; ­

上述业务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电话:0579-84183165                       ­

医保参保方面有其他问题加我QQ问,我会一点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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