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浦江财会退税

 找回密码
 领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4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做好二○○九年度社会保险费及其它规(税)费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复制链接]

Rank: 9

注册时间
2007-10-27
帖子
10843
UID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2-25 12:08: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做好二○○九年度社会保险费及其它规(税)费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2009-12-25 9:04:45

   

关于做好二○○九年度社会保险费及其它规(税)费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各涉税科室、局(分局)、信息中心、各缴费人(纳税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浦江县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及其它规(税)费有关文件精神,确保社会保险费及其它规(税)费的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对我县二○○九年
度社会保险费及其它规(税)费汇算清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汇算清缴分先由缴费人(纳税人)自核自缴和税务部门抽查评估二个阶段进行。
(一)缴费人(纳税人)是社会保险费及其它规(税)费汇算清缴的主体。缴费人(纳税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的规定,对照本单位的实际财务数据,正确计算应纳社会保险费和其它各项规(税)费额,认真进行自我核查,如实填写《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及附表(见网税申报系统)、《年终结算通用申报表》(见网税申报系统)、《扣除项目一览表》(见附件)等相关报表,报送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对未按规定进行自我核查、申报、缴纳的缴费人(纳税人),将按《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省政府令第188号)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缴费人(纳税人)根据需要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自我核查、申报。接受委托代理自我核查、申报的中介机构,应当出具缴费人(纳税人)计费(税)依据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缴费人(纳税人)对代理自我核查、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对由代理人原因造成的缴费人(纳税人)损失,由缴费人(纳税人)与代理人按代理协议解决。
(三)直属分局应落实分管领导负责社会保险费及其它规(税)费汇算清缴工作,将责任落实到有关股和人员,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加强对缴费人(纳税人)自核自缴全过程的辅导、跟踪和监督,提高自核自缴质量。同时,以此为契机,对缴费人(纳税人)二○○九年度应缴、已缴的社会保险费和其它规(税)费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特别是因费(税)种鉴定、征缴方式变化等原因造成没有及时产生应征数,导致缴费人(纳税人)无法正常缴费(税)的,应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逐户处理。
(四)缴费人(纳税人)自核自缴结束后,直属分局应根据汇缴申报情况筛选需要进行重点评估与检查的对象并报县局。县局根据分局上报的对象,结合工作需要确定重点评估与检查对象,统一组织实施进行重点评估与检查。对缴费人(纳税人)申报的计费(税)依据与平时征管过程中掌握有差异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汇缴申报的,通过《TF2006》信息比对产生异常的缴费人(纳税人),应列入重点评估与检查范围。
二、汇算清缴范围
(一)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范围是指《浦江县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社会保险费实行网上申报企业。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应征数全部由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缴费单位不列入本次汇算清缴范围。
(二)其它规(税)费汇算清缴范围包括除社会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业户个人所得税外的实行网上申报的所有地方税费。
三、时间要求
各缴费人通过自我核查后,应在2010年2月15日前,对社会保险费的自我核查情况,通过《浙江地税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及附表进行网上申报。对其它规(税)费的自核自缴,为减轻汇缴申报工作量,今年将统一启用《浙江地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年终结算通用申报表》,要求在上述同一时间内,由缴费人(纳税人)通过《浙江地税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年终结算通用申报表》进行网上申报。
(一)用人单位凡符合《浦江县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规定的允许扣除项目,必须在2010年1月15日前填写《扣除项目一览表》[通过浦江财税网(http:www.pjcs.gov.cn/)下载或向地税办税大厅领取]与书面申请报告及规定的其它资料(外地参保证明、2009年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报直属分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直属分局须在2010年1月20日前提出初审意见报县局审批。
(二)缴费人(纳税人)通过自我核查、申报应补缴社会保险费及其它规(税)费的,于2010年2月15日由地税部门统一向各缴费人委托的缴费银行账户中扣缴,请各缴费人(纳税人)在委托银行的缴费(税)账户中存足应补缴的金额,对由于余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三)对2009年度内多缴社会保险费及其它规(税)费的缴费人(纳税人),在办理自核自缴后,可向地税部门申请办理退库手续。
附件:扣除项目一览表[见浦江财税网(http:www.pjcs.gov.cn/)-下载中心-地税下载]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领证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浦江会计群新浪微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领证

Archiver|浦江财会出口退税     

GMT+8, 2024-4-29 12:10 , Processed in 0.073167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