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管理员
金工商发〔2008〕17号 各县(市)工商局,市局各分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浙工商同〔2008〕1号)的文件精神,市局决定开展2008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申报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认定。 2005年2月被金华市工商局认定为AA级“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和2005年8月被浙江省工商局认定为AAA级“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可自愿申报相应级别的续展认定。未申报续展认定的,原称号期满后自行失效。 二、申报程序 1.表格下载 申报企业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和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申报表》需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U盘)进行提交。申报表格可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zjaic.gov.cn/zjaic/(栏目:网上办事→办事指南→其他办事项目),也可在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门户网站:www.jhgs.gov.cn(栏目:办事指南相关下载→办事指南→合同管理)进行下载。 2.时间安排 AAA级守重有关申报材料必须在2008年3月30日前递交市局(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AA级守重有关申报材料必须在2008年4月20日前上报;A级的申报则必须向市局提供电子数据及申报名单,由市局统一对企业的合同信用状况进行测评后,符合条件的方可认定,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 3.资料审核 各县(市)局、分局在收齐申报资料后,要按照《办法》的规定对申报企业的申报资格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向企业说明情况。 4.考核认定 考核认定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自愿申报原则,采用企业信用合同软件测评,现场实地考察,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等方法进行。 符合AA级规定条件的企业,由市局统一下文表彰。 三、认定工作要求 1.加强对涉农企业的扶持工作力度。对在订单农业工作中成效显著、合同信用较好的涉农企业,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获A级2年以上、AA级1年以上的“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业,可以申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获A级1年以上的“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可以申报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各地要鼓励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工作,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动员工作;指导企业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资料,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续展申报。同时要严格把关,注重申报质量,保证数据的准确、真实性,确保“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浦江财会出口退税
GMT+8, 2026-4-20 14:46 , Processed in 0.019798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