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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111号)的要求,现将我省地税统计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0年起定期开展全省减免税统计调查,2010年为年度调查,2011年及以后年度为半年和年度调查。由于数据分析需要,此次2010年减免税调查,应上报2008年、2009年、2010年企业会计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各项减免税,填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8日。 调查对象为截至调查期末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所有法人企业纳税人。法人企业纳税人填写《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具体同容要求逐项填报。调查期内未发生减免的法人企业也须实行零申报,填写《企业减免税调查表》中“当期销售(营业)额”、“当期利润总额”、 “当期应缴税金”和“当期实缴税金”等项目。 减免税统计调查对于国家分析研究政策效应,加强减免税管理,促进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意义重大,请广大纳税人务必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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