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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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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09:24: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浦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告

2011年5月9日 9:28:3  浦江新闻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和《金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知》(金人防〔2011〕20号)精神,为使人民群众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灾意识,确保警报设施保持良好使用状态,县政府决定在县城区和人防重点镇(黄宅镇、白马镇、郑宅镇、郑家坞镇)组织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一)防空警报试鸣的音响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二)防灾警报试鸣的音响信号
  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信号:连续鸣响,时间4分钟。
  二、试鸣时间
  按全市统一的时间进行,即2011年5月12日15:00~16:04。其中15:00~15:03为预先警报;15:15~15:18为空袭警报;15:30~15:33为解除警报。15:45~15:48为防灾警报信号;16:00~16:04为防灾解除信号。
  三、试鸣地点与方式
  县城区与黄宅镇、白马镇、郑宅镇、郑家坞镇共13个警报点同时进行试鸣。
  浦江县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来源: 今日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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