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2014年7月14日 8:33:48 来源: 今日浦江 作者: 王怡 7月11日下午,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林生,副主任贾荣庆、徐红阳、方文智、王罗洲、张放远、戴忠泉和委员共21人出席会议。
副县长楼真安,县政协副主席杨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良才,县人民法院院长黄忆江,相关单位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申报浦江县可游泳河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环境监测站关于可游泳河段水质检测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可游泳河段卫生防疫监测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五水共治”牵动着全县人民的心,所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各部门、单位在前段时间做出的努力也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和支持,这给政府继续治水带来了信心。会议建议,进一步推进铁腕治水、全民治水、科学治水和长效机制建设,持之以恒,加强对可游泳河段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治水常态化。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浦江县可游泳河段,把浦阳江同乐段、壶源江大洑段建成天然游泳场所的决议。
黄林生指出,省人大安排开展检查“五水共治”成果、申报可游泳河段活动,是去年省人大部署的“关心母亲河溪,查找水污染源,恪尽代表职责”活动的延续,也是省人大常委会推动“五水共治”的一项重要举措。申报可游泳河段主要是检验“五水共治”成果,倒逼政府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也是各级人大通过组织代表视察、人大监督等方式,代表人民依法对水环境保护工作和治理工作的长效监督,是人大履职方式的一次创新。县人大常委会审查确认可游泳河段,是县政府和全县人民“五水共治”的成果。治水工作任重道远,这就要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对水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水质现在可以游,平时也可以游,以后更可以游,要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水质符合可游泳条件以后,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民生实事工程的要求,把可游泳河段建成天然的游泳场所,对可游泳河段的水情、水文、水质卫生进行实时监测,做好作为游泳河段必须具备的安全措施和设施。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关注、跟踪、督察、监督政府形成一整套有利于深化推进“五水共治”、更好地保留青山绿水的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黄林生强调,要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巩固和扩大“五水共治”成果,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五水共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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