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浦江财会退税

 找回密码
 领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0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15省道] 中共浦江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复制链接]

Rank: 9

注册时间
2007-10-27
帖子
10842
UID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1-2-2 10:07: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索引号:

330726ZF160000/2021-34216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1-29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组配分类:

部门动态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中共浦江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1-29 09:29 浏览次数:41


中共浦江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部署,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1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担当意识,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交通运输环境,推动交通运输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站位,加强领导抓落实。在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先后召开5次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张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朱明亮任副组长,党委委员潘新标、吴春池、胡荣根、楼伟东为成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二是层层分解,压实责任强担当。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狠抓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管。能够立行立改的,则立即整改;需要逐步解决的,则限期整改;对于受客观条件制约、一时解决不了的,则积极创造条件,制定路线图,逐步解决。三是严肃纪律,强化督查保落实。要求各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进行约谈;如再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截止目前,22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批评教育13人,提醒谈话18人,共清退、追缴资金13.674万元,制定制度6项。

一、关于“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有欠缺,交通运输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网规划编制办法》,科学编制我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已完成中期成果。

(二)积极推进桐浦义高速北段、215省道浦江段、351国道浦江联盟至兰溪界段、235国道郑家坞段等重要国省道项目前期工作。桐浦义高速北段完成与高铁交叉点方案论证,开展关键节点后宅枢纽方案研究论证及安评工作,下一步由省级部门主导推动桐浦义高速建设。351国道浦江联盟至兰溪界段工程已确定建设主体、资金保障、建设模式。235国道郑家坞段工程完成工可咨询及设计招标工作。215省道浦江段(规划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浦江黄宅至浦义交界段)已完成工可预审查,并时刻关注国家有关省道建设政策,适时推进项目前期。

(三)锁具大道北延工程(351国道与210省道连接线)、宏业大道已完成建设任务。

(四)积极推进物流业发展,已完成编制《浦江县现代物流规划(成果稿)》。落实浦义战略合作,“建立浦义交接区物流园区、破解浦义物流快递行业区域壁垒工作”已列入《2020年义浦战略合作推进事项表》研究类项目。与县国资集团、县税务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引导零散分布的托运部等小微企业入驻物流园区。

二、关于“部分重点工程推进力度不够,一些政府投资项目进展较为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深刻反思,明确整改方向。

(二)加大重点工程推进力度,联合县交通集团印发《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交通重大项目建设攻坚活动实施方案》,推进锁具大道北延等4个项目建设。

(三)抓紧推进应急保障中心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

(四)多次会同义乌市交通局就桐浦义高速北段工程终点方案与省交规院沟通对接。该项目已完成与高铁交叉点方案论证,开展关键节点后宅枢纽方案研究论证及安评工作,下一步由省级部门主导推动桐浦义高速建设。

三、关于“部分工程前期规划实地调研走访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深刻反思,明确整改方向。

(二)加强交通项目规划线位走廊的管控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三)加强对设计等单位服务质量的管理,加强对工程线位周边环境的实地调查,对红线外涉及安全的危化企业应纳入政策处理范围,做到应统尽统。会同相关单位对351国道二期和235国道郑家坞段线位进行多次现场踏勘。

(四)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乡镇的对接沟通。于2017年10月20日向相关单位、乡镇(街道)发送《关于征求<安吉至洞头公路浦江檀溪至黄宅段改进工程推荐线位>意见的函》,着重对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是否存在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等情况进行收集。

(五)加强项目用地红线确定后的预留及控制,保障线位空间及各类安全距离。为保证235国道的规划区域走廊空间,在了解到即将启动建设的郑家坞服务中心与235国道规划线位十分接近时,于2017年3月21日发送《关于做好G235国道规划路线用地红线控制的函》,要求郑家坞镇人民政府做好规划线路红线控制工作。

四、关于“出现多起交通事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问题涉及公路均已恢复平整。在“五水共治”大背景下,2013年污水管网工程开始在全县铺设。

(二)2015年至2019年共受理开挖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边沟外缘1米范围)、公路控制区(公路用地外缘)埋设管线许可49起,共计6.34万米,其中开挖路面1.68万米,占比26.5%。

(三)加强沟通协调,与全县15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就当前农村饮用水村内管网改造工程尽量避开公路施工进行协调。

(四)加强对涉路施工的质量监管和指导。向全县15个乡镇(街道)送达《关于尽量避开公路埋设自来水管道确保公路安全及提前办理审批手续的函》。

(五)加大公路巡查力度。

五、关于“公路损坏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浦后线郑宅段在2016年由郑宅镇政府按照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五水共治”工作需要,对原有水泥路面及公路两侧环境进行全面改造。东黄线张官段因开挖公路造成的沉陷、破损路段已由当地乡镇在保质期内予以修复,部分水泥破块于2018年列入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计划内修复。

(二)规范涉路施工项目许可。向全县15个乡镇(街道)送达《关于尽量避开公路埋设自来水管道确保公路安全及提前办理审批手续的函》,明确涉路施工意见。

(三)利用5月全国路政宣传月,大力开展公路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六、关于“治堵工作牵头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牵头组织主要治堵成员单位建设局、交警大队、行政执法局等,适当取消中山路、和平南路等道路两边阻碍通行的停车位,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二)督促县建设局增加公共停车位,该局2020年完成建设停车位1370个。

(三)督促交警大队优化主要路口信号灯配时方案,已在人民路、大桥路路口等3处路口新增微波雷达监测器,更换5处交通信号机,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同时增强路面疏导警力,每天在城区主要路口安排疏导警力68人,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主干道范围内的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和视频监控覆盖率已达95%以上,70%以上路口交通信号灯已实现联网控制协调,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规范率已达95%以上。

(五)积极对接县政府智慧城市项目,提供相关数据,提高智慧治堵能力。

(六)积极争取充实治堵力量和资金。

七、关于“对超限超载车辆源头管控力度不够,非现场执法处罚率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与私家车的违章记录不同,货车的超限超载违法记录不会对车辆年检带来影响,大部分车主、驾驶员选择拖着不处理,因而多次违法未处理现象比较普遍,严重影响非现场执法处罚率。

(二)建立源头企业公示牌和称重设备报备制度,有条件的企业设立视频监控装置。

(三)试行货运单管理,货单要注明车辆所属单位(所有人)、车牌号、货物品名、车辆出站重量和驾驶员等内容,试点源头单位留存备查。

(四)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错时治超。2020年查处超限车辆315辆,查处污染车辆407辆。治超工作处于全市前列。

(五)专门落实人员每日对非现场检测的违法超限车辆进行审核,对涉及100%及100吨以上的车辆进行初审,报省治超平台认定。及时告知驾驶员违法超限信息。

(六)根据相关规定,对非现场检测无数据的违法超限车辆按程序移交公安交警处理,对非现检测有记录的车辆,由交通部门按省治超平台程序处理。

(七)加强源头治理和宣传疏导,强化企业法人与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八、关于“治理效果不佳导致超限超载车辆对农村公路损坏严重,维修损失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和省公路主管部门考核规定,要求每年农村公路大中修里程占农村公路总里程的5%以上。因此我县每年农村公路大中修里程约40公里。2016年至2019年涉及开挖路段与大中修工程重叠的路段共计12.25公里。

(二)2020年新启用210省道石斛桥路段、新光路段,浦横线、城大线毛店路段、浦义线左侧戚村浦江城区方向等5套非现场执法系统。2019年11月,省政府已批复同意设立210省道浦江杭坪超限运输检测站。严格实行“一超四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双超整治,2020年查处超限车辆315辆。

(三)加强公路巡查力度,严格涉路施工许可审查和现场确认,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占用、开挖公路必须按公路工程技术规范恢复原有公路技术标准。

(四)2020年度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已列入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年度监督计划。

九、关于“精细化管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深刻反思。

(二)加强交通工程项目的精细化管理,采取座谈会、监督例会、现场会、业务培训会等方式,提升交通工程参建单位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及时采取差别化管理、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施工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三)加大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质量责任落实及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和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等有关材料质量情况和自检记录、试验检测工作开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开展一次质量监督抽检,切实推动“品质工程”建设。2020年,组织质量检查组110组、检查人次304人次,下发质量检查意见书27份;组织工程实体质量、原材料和常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检4次。

(四)严格执行《浦江县交通运输系统廉洁自律十条规定》,加强工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2020年3月份已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在2020年4月份开展的内业资料专项检查和监理专项检查中,对2份监理合同、3份施工合同的廉政合同进行检查,并督促参建单位严格履行廉政合同,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十、关于“工程原材料采购单价确定缺乏规范程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深刻反思。

(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定《浙江浦江龙图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浦龙图〔2020〕6号)文件,规范原材料采购程序和机械使用,分别成立3人以上的采购小组及监督小组,做好采购全程记录。

(三)2020年3月份,全局干部职工完成年度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摸,并制定防范措施。

(四)对龙图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企业管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十一、关于“部分工程和项目招投标欠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深刻反思。

(二)督促下属业主单位严格执行我县招投标规定,完善招标手续,将自行发包项目、小额零星工程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告范围。

(三)2019年12月26日,邀请县内有公路工程和公路养护资质的3家企业就应急抢险任务进行招投标,并与中标单位正式签订应急抢修协议(2020年-2021年)。

(四)组织招投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要求进一步提高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意识,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五)对问题项目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十二、关于“合同意识淡薄,存在为支付工程款而虚造合同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深刻反思。

(二)2020年3月11日,组织龙图公司相关人员学习《浙江浦江龙图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浦龙图〔2020〕6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相关规定。

(三)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自觉遵守本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四)对当事人进行组织谈话,严肃批评教育。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闲置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对全局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排查,并分类造册登记。

(二)制定《浦江县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下一步将根据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的处置要求,规范和加强交通局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

(三)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做好闲置资产处置工作,已完成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确权工作。

(四)东塘道班房、塘岭金道班房需保障公路养护,由原公路段使用;瓦坞道班房因在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内,已被当地乡镇拆除,资产已注销;白马镇永丰村浦东交管所为配合白马镇招商引资、复工复产工作,目前由其作为劳务市场使用。

十四、关于“公房租赁问题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浦江县公路管理段公有住房租赁管理制度》。

(二)按县有关文件标准,对22间房屋房租进行补缴,共计12.3138万元。

(三)原县公路段对城区有房在职职工进行劝离,已全部退回。

(四)组织公房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县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公房管理,完善租赁合同。

十五、关于“安排汽修协会参与执法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出台对协会的日常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对协会资产财务、会费收取、学习考察、公务接待等方面的管理。

(二)厘清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职能边界,做好行业监管和行业协会自治工作界限,协会工作人员不得变相参与交通、环保、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严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协会会费、危废处置费等收缴工作。原运管局对维修工作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重新调整分工。

(三)召集维修协会就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要求提高认识,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十六、关于“协会运作机关化行政化较为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约谈协会相关人员,参与违规吃请的2319元费用已清退到位。

(二)召集维修协会就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要求提高认识,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三)督促协会完善财务和内部管理工作,制定出台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项目和财务支出。

(四)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协会的日常指导,促进协会作用有效发挥,增强凝聚力,提升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整体形象。

十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2018年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具体记录在2018年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录本中。

(三)严格按照机关部门党委考核内容与标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例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部署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0年完成召开4次,会议情况已记录。下属单位同步完成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

(四)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并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全程记录。

十八、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仍有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可为”“不可为”规范手册》,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

(三)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局常态化财务检查制度,督促下属单位把好支出审核关。

(四)已对龙图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退回违规发放补贴,共计11283元。

十九、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贯彻“三重一大”制度。

(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党委议题提前拟订,并送达每位班子成员。

(三)严格落实《浦江县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跟踪监督办法》,制定《浦江县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告实施办法》。

(四)强化对 “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2020年收到“三重一大”事项报告45件。妥善保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资料。

(五)对龙图公司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已完善相关会议资料。

二十、关于“年轻干部培养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委会研究明确局管中层干部任职年龄一般为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吸纳年轻有为的党员同志进入支部班子。原县运管局支部完成换届选举,支委委员均为年轻干部。

(二)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继续开展“交通学堂”活动,开展“新老传帮带”,实行工作捆绑、业务帮带、经验相授,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

(三)完成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并将中层干部调整到位。

二十一、关于“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浦江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在交通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中一并消化。接到组织部“三超两乱”督办件后,局党委已两次专题研究该问题,并向组织部报送情况说明。

(二)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兼职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完成对6名县管以上离退休干部兼职情况的全面排查工作,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严格执行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落实好“两类回避”。

二十二、关于“考察对象干部档案审核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浦江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已对2018年以来提拔的3名中层干部进行档案审核,完善《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对象干部档案基本信息审核表》及干部提拔任用考察报告,并归入档案。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将严格对照巡察整改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严抓细抓,切实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推动工作发展。一是牢牢牵住“牛鼻子”。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久久为功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整改力度,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跟踪督促。三是固本强基促发展。注重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紧盯长效管理,强化制度管人意识,及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提高制度知晓率和执行力,构建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从而促进交通运输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9-84206022,邮政信箱:浦江县浦阳街道中山北路156号,电子邮箱:pjxjtj@163.com

中共浦江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


http://www.pj.gov.cn/art/2021/1/29/art_1229198553_59060612.html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浦江会计群新浪微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领证

Archiver|浦江财会出口退税     

GMT+8, 2024-4-26 20:29 , Processed in 0.043901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