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10-7-16 16:53:43

2010年浦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2010年浦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为满足浦江县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10年浦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将考试录用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0年全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工作人员36名(其中幼师职位招考规定,具体详见幼师招考简章),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表。招考简章、专业资格审查办法于7月15日以后登陆浦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pjhrss.gov.cn)查询。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浦江户籍或生源地为浦江的社会人员;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3)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具有与招聘职位(专业)相适应的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年龄18至35周岁(1975年7月22日至1992年7月22日期间出生)。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2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人才劳动力市场(中山北路97号)一楼大厅。
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者,请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照二张,经招录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者需缴报名考务费80元。
准考证领取方式
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于7月28日上午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开招考的办法和程序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公开招考采取按职位招考的办法,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对录用者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招考办法如下:
1、笔试。笔试时间:2010年7月31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2、面试、体检、考察。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公开答辩的办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基本知识的掌握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映能力和气质风度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县人事部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3、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体检、考察入围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浦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其它事项
1、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2、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优惠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相应的材料。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4、咨询电话:0579—84183375
        浦江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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