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丐洪七公 发表于 2012-12-27 14:06:44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2013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2013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2-12-26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的规定,2013年1月1日-3日元旦放假3天,2月9日-15日春节放假7天,4月4日-6日清明放假3天,6月10日-12日端午节放假3天,10月1日-7日国庆节放假7天,纳税申报期限均需按照征期内的法定休假日天数顺延。现将2013年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纳税申报期限通知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及时告知纳税人。
附件:2013年纳税申报期限


2013年纳税申报期限.doc

2013年纳税申报期限



月  份增值税消费税企  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1月1月18日1月18日1月18日1月18日1月18日1月18日
2月2月22日2月22日2月22日2月22日2月22日2月22日
3月3月15日3月15日3月15日3月15日3月15日3月15日
4月4月18日4月18日4月18日4月18日4月18日4月18日
5月5月15日5月15日5月15日5月15日5月15日5月15日
6月6月18日6月18日6月18日6月18日6月18日6月18日
7月7月15日7月15日7月15日7月15日7月15日7月15日
8月8月15日8月15日8月15日8月15日8月15日8月15日
9月9月16日9月16日9月16日9月16日9月16日9月16日
10月10月22日10月22日10月22日10月22日10月22日10月22日
11月11月15日11月15日11月15日11月15日11月15日11月15日
12月12月16日12月16日12月16日12月16日12月16日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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