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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6年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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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4 16:40: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6年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索引号:13305220000-2015-03-0168      产生日期:2015-12-25



各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09条规定,2016年1月1日-3日元旦放假调休3天,2月7日-13日春节放假调休7天,4月2日-4日清明节放假连休3天,6月9日-11日端午节放假调休3天,9月15日-17日中秋节放假调休3天,10月1日-7日国庆节放假调休7天(以上休假时间均含周末法定休假日),申报纳税期限均按照征期内的法定休假日天数顺延。
    结合我省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上线工作安排,2016年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纳税期限具体如下表:


    上述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将2016年各税种申报纳税具体时间及时通知广大纳税人。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21日


http://www.zjtax.gov.cn/pub/13305220000/03/tzgg/201512/t20151225_596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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