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有关转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4-12-30
温馨提示 2015年1月1日起转外就医实行分级诊疗制度 一、为什么要进行分级诊疗? 为加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工作,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加快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并根据浙卫发【2014】88号文件和浦政发【2014】38号文件规定,在2015年1月1日起实行分级诊疗制度。 二、如何进行分级转诊? 病人在转县外医保定点医院就诊时,应经浦江县人民医院、浦江县中医院、浦江第二医院进行转诊。 三、分级转诊与直接转外就医有什么区别? 病人如未经浦江县人民医院、浦江县中医院、浦江第二医院进行转诊,而直接在县外协议定点医院就诊的,须自负可报费用的10%;在县外非协议定点医院就诊的,须自负可报费用的15%。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 四、办理流程: 1、凭医院相关科室主治医生填写的《浦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分级诊疗转院审批表》,到医院医保办(转诊办)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每次转浦江县外医院就诊只限一家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2、因病情危急来不及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如探亲、旅游、出差等期间)急诊住院的,报销时应提供急诊证明并填写报销申请单及其他报销资料; 五、长期居住在外的参保对象如何办理? 1、长期在浦江县外居住的参保人员,需填写《浦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登记表》,可选择3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凭居住地暂住证或居住证明、身份证到县医保处办理异地居住登记手续; 2、参保人员办理异地登记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 3、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定点登记注销时,应填写《浦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登记注销申请表》,到县医保处办理注销手续。办理注销手续之前,必须将之前异地的发票报销完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销。 六、县外协议定点医院:(带★的为异地联网结算医院) 统筹区 | 序号 | 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 医保等级 | 省本级 | 1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三级甲等 | 2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三级甲等 | 3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三级甲等 | 4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 ★三级甲等 | 5 | 浙江省人民医院 | ★三级甲等 | 6 | 浙江医院 | ★三级甲等 | 7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三级甲等 | 8 | 浙江省中医院 | ★三级甲等 | 9 | 解放军第117医院 | ★三级甲等 | 10 |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第二医院) | ★三级甲等 | 11 | 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 ★三级甲等 | 12 |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二级甲等 | 13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 ★三级甲等 | 14 | 杭州爱德医院 | ★三级乙等 | 金华市 | 15 | 金华市中心医院 | ★三级甲等 | 16 | 金华市人民医院 | ★三级乙等 | 17 | 浙江金华广福医院 | ★三级乙等 | 18 | 金华市第二医院 | ★三级乙等 | 19 | 金华艾克医院 | | 20 | 浙中肿瘤医院 | ★三级乙等 |
县外非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国内非营利性公立医院和部分民营医院且为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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