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351国道浦江郑家坞至联盟段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复函 日期:2017-12-27 来源:省发改委
浙发改设计〔2017〕132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351国道浦江郑家坞至联盟段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函》(浙交函〔2017〕290号)及浦江县发改局文件(浦发改〔2017〕142号)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本项目初步设计由我委浙发改设计〔2016〕32号批复,项目起点位于浦江县郑家坞镇与03省道相交处,终点位于浦阳街道联盟村与20省道联盟至古塘段相接处,路线全长约22.4公里,批复概算为160375.93万元,项目由浦江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于2017年2月印发的《浙江省普通国道提标、提速、提质工程实施意见》(浙交〔2017〕19号)和专家论证意见,同意设计变更如下:
351国道浦江郑家坞至联盟段公路工程根据浙交〔2017〕19号文有关规定,对全线平交口设计进行优化调整。桩号K5+885处与S215省道交叉由平面交叉变更为菱形互通交叉,桩号K3+110等12处平面交叉变更为利用桥下空间或设置通道桥下穿主线右进右出的简易互通方案。本次变更增加用地面积约192.2亩,总概算不作调整。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公路局,金华市发改委、国土局、交通运输局,浦江县发改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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