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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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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2 21:50:39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
2012-7-19 14:49:59

为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财会人员和公民的财政法律素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财法[2011]13号)和《关于举办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财法函[2012]36号)的安排,财政部决定自2012年7月至9月组织举办全国财政“六五”普法知识竞赛。
一、 竞赛人员和内容
本次竞赛面向全社会及所有财会人员。竞赛的内容包括财政“六五”普法读本内容及“六五”普法以来新颁布的财政行政法规、规章。
二、 竞赛形式和时间
本次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竞赛试题刊登在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上。竞赛答题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9月30日。
三、 竞赛的奖励
(一) 个人奖
个人奖分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80名,优秀奖若干名。个人奖采取网上抽奖的方式,在全省所有网上答题成绩优异者中评选确定。对获奖者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赠送普法宣传品一份。
(二) 视同完成会计继续教育
今年积极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且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财会人员,可视同完成会计继续教育8学时,用于抵明年(2013年)会计继续教育相应学时。
四、 其他事项
(一) 本次竞赛金华赛区由金华市财政局政策法规处负责联系(各县市参加竞赛具体事宜可向当地财政局法规部门咨询)。联系电话: 82468751
(二) 答题相关参考资料可向金华市财政局政策法规处领取。


金华市财政局
201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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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0 13:55: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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