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工商、国税、地税、银行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税费减免。“个转企”后属小型微利企业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底前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转为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转企当年起3年内免征、第4-5年减半征收水利建设专项基金。
二是财政奖励。参照转型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实缴税款,对“个转企”的企业,三年内给予财政奖励。
三是社保扶持。鼓励企业职工自愿参保。有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地税分局核实,从转企当年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可实行四年缓进期。转企当年维持现状;第二年按不低于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0%参保缴费;第三年按不低于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30%参保缴费;第四年按不低于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40%参保缴费;第五年按全省规定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参保缴费。
四是准入便捷。各相关部门设置办事窗口,根据《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在办理有关审批事项时提供便利,为“个转企”工作开辟“绿色通道”。
五是金融支持。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凭《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建立“个转企”贷款名册,列入优质客户资源库,出台相关扶持措施并落实;各金融机构根据“个转企”企业的生产经营需求和现金流等特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发展前景和信用较好但暂时有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给予优惠。
征管科 张喆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