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县申报“千年古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330726-001-020300-2015-0069 | 内容分类: | 县府办文件 | 文件编号: | 浦政办发〔2015〕96号 | 公开日期: | 2015-08-28 | 信息内容 |
浦政办发〔2015〕96号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浦江县申报“千年古县”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申报“千年古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 浦江县申报“千年古县”工作实施方案 “千年古县”是由联合国地名专家组和民政部共同实施的国家重点文化走出去战略项目——“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重点项目之一。依据《中国地名文化遗产鉴定标准体系》和《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对象鉴定标准》,在中国现存的800多个上千年的古县中,优选出100个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地名文化内涵丰富的古县,进行“千年古县”的重点保护和国内外宣传工作。我县已置县1800多年,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家,特别是江南第一家、上山文化,具有独特性且富有传承价值,已具备申报评定条件。为认真做好千年古县的申报,根据申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大力传承中华传统地名文化,用科学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理念引导地名文化活动,指导地名遗产保护工作,对于坚定地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和民族尊严,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同时通过申报“千年古县”对进一步挖掘、保护和传承我县地名文化,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孝义文化、书画文化和生态文化等品牌文化,提高我县的知名度和综合竞争软实力,促进“两美”浦江建设有着重要作用。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浦江县申报“千年古县”工作领导小组,由程天云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郑月琴,副县长张卫东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经济商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文化局、县旅游局、县档案局、县文联、县志办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县委宣传部:负责申报工作的宣传报道及配合“千年古县申报材料——浦江地名文化报告”的宣传专题片制作。 2.县民政局:负责申报经费预算;负责申报的日常工作;负责申报材料的组织整理上报工作;负责做好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千年古县申报材料——浦江地名文化调查报告”中“浦江县”语源简析和浦江县地名词语特征的撰写;负责申报材料中《地名公共服务示范测评体系》自查报告的撰写。 3.县财政局:负责将申报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为开展申报工作提供保障。 4.县文化局:负责文物古迹、历代文学成果、传说、民间艺术、传统文艺体育、书画文化和孝义文化等方面的资料整理,收集相关文史佐证资料,并收集图片资料;负责配合“千年古县申报材料——浦江地名文化调查报告”中古遗址、古建筑、古墓遗址、革命纪念地、历代文学成果、传说、民间艺术、传统文艺体育、书画文化和孝义文化等方面的撰写。 5.县旅游局:负责风景区的资料整理,并收集图片资料;负责配合“千年古县申报材料——浦江地名文化调查报告”中地理景观的撰写。 6.县志办:负责历史沿革、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典故、民俗风情、方言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居住文化等方面的资料整理,搜集置县1000年以上、专名沿用至今达1000年以上相关证据材料和其他佐证材料,并收集图片;负责配合“千年古县申报材料——浦江地名文化调查报告”中历史沿革、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典故、民俗风情、方言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居住文化等方面的撰写。 7.县文联:负责历史文献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8.县建设局:负责为申报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和材料。 9.县档案局:负责提供县志、史志等文史资料。 10.县经济商务局:负责配合“千年古县申报材料——浦江地名文化调查报告”中经济慨况的撰写。 11.有关乡镇(街道):负责为评审组提供向导、讲解等工作;负责为申报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和材料。 (三)成立专家组 1.专家组人员组成:主要以长期从事研究我县地名、文史等内容的人员组成,同时聘请国内有关专家。 2.专家组的职责:负责《千年古县申报鉴定表》的填写;负责“千年古县申报材料——浦江地名文化调查报告”中区域地理特征、名特土产的撰写;负责“千年古县申报材料——浦江地名文化调查报告”的编写;负责历史文献资料的补充收集、整理;负责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申报材料的评估审核。 三、申报程序 (一)筛选搜集材料并建册整理(8月1日至8月31日) 按照“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申报的条件和要求,逐一比对、筛选搜集材料并建册整理,最终形成“千年古县申报材料——浦江地名文化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调查报告必须突出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搜集或撰写置县1000年以上、专名沿用至今达1000年以上相关证据材料;二是搜集或撰写证明地名历史文化内涵丰富、知名度高的相关证据材料;三是搜集或撰写能突出浦江古县实体文化应含有的明显历史文化特征、特色鲜明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材料;四是搜集或撰写我县独特且富有传承价值的传统文化。 (二)材料初步审核(9月1日至9月10日) 完成“千年古县申报材料——浦江地名文化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知名专家学者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审核,在收集各方面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制作成图文并茂的申报调查报告和申报视频短片;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知名专家学者对各部门收集的文史资料进行论证、审核,并进行补充。 (三)审查上报(9月11日至9月20日) 通过调研评估、专家论证填写《中国地名文化遗产申报鉴定表》,一并将审核通过材料报县政府审签后,由县民政局将评估论证报告及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市民政局,并通过市民政局、省民政厅评估论证后报送民政部。 (四)待查评审(9月20日后) 9月底至10月初,迎接民政部专家组来浦江实地考察调研,准备好文史资料备查;11月份,县领导、文史专家去北京参加 “千年古县”专家评审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对我县开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试点县建设,提高文化旅游知名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此项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抓好此项工作。 (二)密切配合,严把质量。“千年古县”地名遗产申报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很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密切配合,依据《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行业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细致挖掘研究考证,认真撰写申报材料,确保“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三)示范测评,提升服务。将“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和地名公共服务示范测评工作结合起来,以地名文化遗产申报为切入点,加大对重点地名文化遗产的研究和挖掘力度,实现地名文化建设工作整体提升。坚持地名文化遗产申报与地名公共服务示范测评同时进行,以地名文化遗产申报推动地名公共服务示范测评工作,实现地名管理工作各个领域融合发展。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群策群力,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对“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的宣传和保护力度,积极营造保护地名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从而不断提高地名文化遗产的社会认知度、知名度,传播地域特色文化,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两美”浦江建设打造知名品牌。 附件:浦江县申报“千年古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浦江县申报“千年古县”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程天云 副组长:郑月琴 张卫东 成 员:于文统(县府办) 吴红青(县府办) 吴伟义(县委宣传部) 楼新有(县经济商务局) 金晨霞(县民政局) 楼向阳(县财政局) 甄财富(县建设局) 徐方镇(县文化局) 金见映(县旅游局) 戚永嘉(县档案局) 何金海(县文联) 陈银海(县志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金晨霞兼任办公室主任,戴红光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申报“千年古县”工作的日常事务办理。 附 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县府办 | 发布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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