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省级集中及数据库升级期间退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自营出口企业: 根据《浙江国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省级集中及数据库升级实施方案》(浙国税函〔2012〕211号),我省将于2012年11月25日-12月7日期间正式实施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省级集中及数据库升级工作,现将升级期间的免抵退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系统升级期间,目前使用的出口退税审核系统v9.50版停止一切业务操作,数据库停止工作,升级工作完成后,启用新版本的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开展业务。2012年11月25日至2012年12月7日由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升级的原因不能进行退免税网上预审及申报,8日起恢复。
金华市国税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