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2年11月23日,我县车船税入库1608.89万元,同比增长48.71% ,增幅创历史。
增长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1、我县家庭用车的普及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车辆已成为家庭代用的必要交通工具,特别是我县个体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
2、2011年新车船税法的实施,对新车船计税标准的改革。新车船税法对车船税影响最大的是:乘务用车(小型)按辆计征,改为按排气量计征,排气量在1.6升(含)以下的税额不变或减少,排气量在1.6升(含)以上的,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据查,我县现在在使用中的小车排气量在1.6升以上的占大多数。
3、税务机关征管措施的提高。2012年浦江县地方税务局与我县的各财产保险公司签订委托代征合同,并在各财产保险公司按装专用软件,促进税款按时、按实入库。
4、征收期的变化。以前车船税是委托车辆检测中心代征,新车前几年是二年验审一次的,车船税相应也二年征收一次,而现在车船税委托财产保险公司代征,变为一年征收一次。
(第一税务分局 朱凌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