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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统计] 关于开展2016年度浦江县统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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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8 09:06: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开展2016年度浦江县统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索 引 号:

330726-031-020300-2016-0020

内容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浦统〔2016〕23号

公开日期:

2016-09-26



关于开展2016年度浦江县统计继续教育的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统计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育函〔2016〕24号)、《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统办函〔2016〕2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年浦江县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方式

2016年浦江县统计继续教育及考试工作委托中惠统计事务所承办,采取自学、网络学习及考试的方式,详见金华统计教育网(http://www.tj0579.com/)操作指南栏目。网络学习联系电话:83900407,87959590;QQ交流群:236571704。

二、参加对象

(一)目前在统计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已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12月10日止;

网络学习及考试时间:在金华统计教育网上学满规定的学分后即可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可多次参加,直到合格为止。在线考试必须在12月25日前完成。

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统计中心及有关单位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及时通知辖区内统计从业人员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学习与考试,确保统计继续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浦江县统计局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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