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申报 缴费:标准有调整,个人缴纳分140元和440元两档 2012年12月3日 11:17:51 来源: 今日浦江
时间:12月20日参保登记截止,明年元旦启动实时报销
2013年浦江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经全面启动。记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明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提高了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扩大了参保对象,增加了特殊病种报销种类,延长了住院、特殊病种报销时间,参保人员从明年1月1日起即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据介绍,201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征收入库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在征收入库截止日之后除符合中途参加条件的人员外不再受理个人缴费,也不再退还个人已缴费用。
政府贴大头,个人出小头
缴费标准、报销比例均有提高
201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小额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550元/年/人(其中个人缴纳140元,政府资助410元,分别比2012年提高40元和110元),大额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850元/年/人(其中个人缴纳440元,政府资助410元,分别比2012年提高140元和110元)。参保年度为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
与之相对应的是,报销比例也有所增长:县内医院报销比例比今年增长5%,达到75%;县外协议定点医院报销比例达到50%;年度内小额大病保险最高封顶线为8万元,比今年增长2万元;年度内大额大病保险最高封顶线为15万元,比今年增长3万元;住院床位费从每日20元提高至30元。
浦江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明确,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起付线为600元,县内医院起付线为800元,县外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住院、特殊病种报销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比以往延长了两个月,旨在更加便民、利民。
新增三种特殊病种报销种类
政策向治疗费用支出大的大病倾斜
值得指出的是,201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增加了三种特殊病种报销种类,分别是恶性肿瘤的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说,之所以确定这三种特殊病例,是因为该三种病例需常年医治、治疗费用开支大,因病致贫的现象较多。特殊病种待遇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视作一次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是:恶性肿瘤8000元/年/人;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3000元/月、血液透析为4000元/月;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5000元/月。特殊病种门诊支付费用和住院支付费用合计不得超过年度内最高限额。
参保对象进一步扩大
复退军人等群体可中途参保
2013年浦江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对参保对象进行了明确。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具有本县户籍的所有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本县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并且就读地不享受其他社会医疗保险的学生,可以参加本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此外,在参保年度内新获得本县户籍的复退军人、出国回归人员、毕业或结业的回乡学生、外县婚嫁人员、归正人员等,其家庭成员应参保对象均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在其获得本县户籍后60天内,可凭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中途参保,不受缴费截止日期限制。中途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不变,从缴费满一个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待遇。
惠民生,广覆盖
去年参保人数突破31万
我县自2004年12月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前身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以来,为减轻城乡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起到了积极作用,提高了城乡居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广大城乡居民的欢迎。
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统计,2012年,县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已覆盖所有镇村,惠及31.5万城乡居民。截至今年10月31日,城乡居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共25520人次,医疗总费用24378.73万元,其中居民自费费用1266.13万元,基金统筹支付12647.22万元。
作者: 黄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