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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 2014-7-31 10:55:29
各有关缴费单位: 从2014年7月1日起,我县各类企业(含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个人月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3710元,各类人员补缴历年欠缴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也按此标准执行。详情可登录县人力社保局网站查询。
浦江县地方税务局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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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r|浦江财会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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