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统计局文件
浦统〔2014〕38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统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浙江省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2〕71号)的要求,在职统计人员必须参加以更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4年度统计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继续教育方式 浦江县统计继续教育及考试工作统一在金华统计教育网(网址:http://jh.tjjyw.com.cn/)上完成学习与考试。具体事务由中惠统计事务所承担。 二、参加对象 (一)在本县内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 (二)在本县外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现在本县内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3日至11月20日; 考试时间:学习积分达到480分即可参加在线考试。在线考试必须在2014年12月10前完成。 四、 报名与缴费 收费标准:120元/人,详见金华统计教育网(网址:http://jh.tjjyw.com.cn/)操作指南板块。 五、相关联系方式 教育咨询:18058941971 技术支持:0579--87959591 发票咨询:0579-87668744 学习交流QQ群:278016112 浦江县统计执法稽查大队:0579-84205852 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及时通知辖区内统计从业人员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学习与考试,确保统计继续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浦江县统计局 2014年10月23日
浦江县统计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23日印发 |